为保障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安全
学校校长(园长)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实行食堂承包企业经营、校外供餐企业的学校,应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压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二、加强人员管理
开学前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近期诺如病毒高发,宜采用含氯消毒剂加强食堂场所及从业人员手部消毒。及时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使用“广西餐安”APP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风险防范措施,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自查风险隐患
对照《食品安全监督自查记录表》对食堂硬件、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设施维护。对加工经营场所、餐饮具、刀具、砧板、容器具、冰箱、冷库等进行清洗消毒,对库存食用油、大米、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及半成品等各类食品进行清理整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已打开包装未使用的食品建议不再使用。严禁超负荷供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对食堂天花板、墙面、排气排水管管道、通风窗口、地漏等进行检查,将病媒生物防治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配齐“三防”设施设备,完善“物防”措施,形成全闭环管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及周边进行病媒生物消杀,强化“技防”效能。
五、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餐饮具消毒要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控制在 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控制在 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采用洗碗机消毒的,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规范操作。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要分别符合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和GB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等标准。实行餐饮具由消毒单位统一集中消毒配送的学校,要严格审查其消毒资质和能力,每批次索取并留存消毒合格证明,检查配送的餐饮具包装完整情况。
六、制止餐饮浪费
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将勤俭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备餐供餐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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