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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托育机构等场所中存在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许可不严谨、人员配备履职不到位,进货查验把关不严、储存不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有害生物防治不达标等。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农贸市场、小散经营主体、冷藏冷冻库等场所中存在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登记)、购买使用非法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以及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
(三)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流入生产流通环节,以及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
(四)平台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幽灵外卖、无合法资质入驻平台从事外卖服务、经营地址和许可地址不符、实际经营场景和平台展示图片不符、卫生不达标、加工制作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区域存在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经营、无有效健康证明、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以次充好,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加工制作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野菜、野生菌、野果等;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食品及原料;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等。
(六)特殊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使用非食用物质、未经批准的原料或非法添加物;无法提供原辅料供应商资质证明;实际生产所用原辅料与注册备案配方不一致;原辅料验收检测报告不完整;未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等。
三、征集要求
(一)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鼓励积极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并揭露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杜绝恶意举报: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提供的线索要客观、真实、详细;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
0774-12345或0774-12315。
网络举报方式
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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