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编〔2013〕69号),设立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梧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两个二层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11个,具体是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稽查科、规划财务科等十一个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名。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增挂梧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梧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梧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名,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内设机构4个,具体是办公室、稽查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
(二)监管对象情况
我市现有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1880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57家、流通企业4749家、餐饮服务单位367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263家(生产企业15家,批发企业1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4家,药品连锁门店及零售企业1221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75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316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897家,医疗机构551家。
二、 部门主要职责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5.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受理食品药品的举报投诉工作。
2.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提出处罚意见,并承担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3.负责食品行政审批的资料初审、现场审查等工作。
4.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局食品药品信息监控中心。
6.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7.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以及资料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等工作。
10.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稽查机构、投诉举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交办的事项。
(三)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药品生产、药品安全、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化妆品和食品等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提供相关业务的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和法律、法规的培训等技术服务。
2.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技术审查及日常监测。
3.负责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承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以治理“餐桌污染”为抓手,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治理现代化。
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过程监管全覆盖,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继续推进基层监管体制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尽快完善乡镇级监管机构组建工作,争取人员全部到位,正常开展监管工作。
2、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及整治。
一是针对群众最关心、最担扰、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做好药品新版GMP、GSP的宣传、培训以及实施工作,2015年底前全市药品零售企业100%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频次。加强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等产品的流通监管。
3、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加强服务助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将100%启动食品药品“四品一械”网上审批工作,提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技术服务,缩短行政许可办结时限至法定办结时限50%以上。试点将一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初审工作和“扁平化”代办服务工作延伸到乡镇,促进“管理标准化、审批信息化、服务均等化”市、县、乡镇三级一体化行政审批工作模式深入开展。
4、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全面推行涉药企业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现涉药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全覆盖,建立完整的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保证药品渠道安全。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完成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全过程的覆盖,100%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100%实行药品电子监管。着力提升农村药品“两网”运行效能,监督网、供应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
5、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健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医疗器械质量。进一步加强分类分级监管和动态监管,以高风险产品为重点,深入推行植入性医疗器械可追溯管理,防范并有效应对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全市群体性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6、保持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食品药品稽查协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假劣食品药品案件,对违法行为100%立案查处。
7、服务企业,推动食品医药行业经济发展。
一是做好帮扶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利用食品药品监管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优势,做好政策法规咨询、食品专业知识培训,引导企业按食品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规范管理,推动技术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提高产能。二是做好东部产业本部转移的协调工作,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又快又好实现药品批文转移;鼓励企业加强新药研发,提供新药注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走弯路,实现有效衔接。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表1: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4: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5: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收入预算 594.32 万元,同比增加 41.77 万元,增长 7.56%;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557.72万元,同比增加29.17万元,增长5.52%;非税收入36.6万元, 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52.5%,其中,罚没收入23.4万元,同比增加3.6万元,增长18.1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2万元,同比增加9万元,增长214.2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总预算594.32万元,同比增加41.77万元,增长7.56%。其中:基本支出383.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58%,同比增加29.17万元,增长8.23%;项目支出210.52万元,占总预算的35.42%,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6.37%。
2015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大类(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医疗保障支出19.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行政单位医疗1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8%;事业单位医疗补助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54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28%(行政运行36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4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4%;食品安全事务25.34万元,占总预算的4.26%;事业运行134.66万元,占总预算的22.66%);住房公积金2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6%。
2015年支出按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大类(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19%;商品和服务支出238.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0%;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5%。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
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383.80万元,占总预算的64.58%,同比增加29.17万元,增长8.23%。主要是用于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部门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10.52万元,占总预算的35.42%,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6.37%。主要是因为认证审评经费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方向:
1. 安排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3.4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工作,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及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单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
2.安排执法办案经费47.5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及专项整治工作。
3.安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执法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公示牌、文明餐桌宣传牌制作,针对餐饮服务环节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小餐馆整治、豆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品种整治、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以及肉类及肉制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查经费13万元。主要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样品费用、抽查样品无菌专用袋及送检费用。
5.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经费26.4万元。主要用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进行合理、安全用药以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集中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电视公益制作播出、户外广告展示等宣传报道,切实增强药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方面的工作。
6.认证审评经费13.2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连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食品生产许可审评、审查、专家咨询费以及差旅费的支出。
7.重大活动保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东盟博览会、国际宝石节等重大活动、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安全监督及检验、监测等各项经费。
8.食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2万。主要是用于新进人员的培训及对新出台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条例的业务培训,以利于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三、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3.3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减少34%。主要是因为2014年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特别是市食品药品监督所2014年公务接待支出较少,因此,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只安排0.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 7.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减少6.25%。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预算没有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 7.5 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2014年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同比有所下降。
附件1 | |||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
单位名称: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5,943,22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经费拨款(补助) | 5,577,220 | 二、外交支出 | 0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366,000 | 三、国防支出 | 0 |
其中:专项收入 | 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32,000 | 五、教育支出 | 0 |
罚没收入 | 234,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 |
其他收入 | 0 | 八、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 0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0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 0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684,173 |
四、转移性收入 | 0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方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59,047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 | ||
二十二、预备费 | 0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0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0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5,943,22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943,220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0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0 | ||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结转 | 0 | ||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 | 0 | ||
2、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 | 0 | ||
3、其他结转 | 0 | ||
收 入 总 计 | 5,943,220 | 支 出 总 计 | 5,943,220 |
附件2 | |||||||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1 | 2 | 3 | 4 |
合计 | 5,943,220 | 3,838,020 | 2,105,2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684,173 | 3,578,973 | 2,105,2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199,686 | 199,686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5,434 | 135,434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4,252 | 64,252 | ||
210 | 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5,484,487 | 3,379,287 | 2,105,200 | ||
210 | 10 | 01 | 行政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3,650,554 | 2,361,354 | 1,289,200 | |
210 | 10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234,000 | 234,000 | ||
210 | 10 | 16 | 食品安全事务 | 253,372 | 121,372 | 132,000 | |
210 | 10 | 50 | 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1,346,561 | 896,561 | 45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59,047 | 259,047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59,047 | 259,047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59,047 | 259,047 | ||
0 |
附件3 | |||||||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1 | 2 | 3 | 4 |
附件4 | ||||||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 ||||||
单位名称: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
** | ** | ** | 1 | 2 | 3 | 4 |
合计 | 5,943,220 | 3,838,020 | 2,105,200 | 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982,912 | 2,902,912 | 80,000 | 0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796,080 | 796,080 | 0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1,805,318 | 1,805,318 | 0 | |
301 | 03 | 奖金 | 61,884 | 61,884 | 0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239,630 | 239,630 | 0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0,000 | 80,000 | 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381,200 | 436,000 | 1,945,200 | 0 | |
302 | 01 | 办公费 | 434,172 | 81,972 | 352,200 | 0 |
302 | 02 | 印刷费 | 164,000 | 12,000 | 152,000 | 0 |
302 | 05 | 水费 | 4,000 | 4,000 | 0 | |
302 | 06 | 电费 | 130,000 | 80,000 | 50,000 | 0 |
302 | 07 | 邮电费 | 122,000 | 60,000 | 62,000 | 0 |
302 | 11 | 差旅费 | 313,000 | 13,000 | 300,000 | 0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50,000 | 50,000 | 0 | |
302 | 14 | 租赁费 | 10,000 | 10,000 | 0 | |
302 | 15 | 会议费 | 137,000 | 10,000 | 127,000 | 0 |
302 | 16 | 培训费 | 210,000 | 20,000 | 190,000 | 0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33,000 | 5,000 | 28,000 | 0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90,000 | 90,000 | ||
302 | 19 | 装备购置费 | 100,000 | 100,000 | ||
302 | 26 | 劳务费 | 170,000 | 170,000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140,000 | 140,000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52,028 | 52,028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5,000 | 26,000 | 49,000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7,000 | 72,000 | 75,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99,108 | 499,108 | |||
303 | 02 | 退休费 | 240,061 | 240,061 |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259,047 | 259,047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80,000 | 80,000 | |||
310 | 02 | 办公设备购置(资本) | 80,000 | 80,000 |
附件5 | ||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数 |
合计 | 108,000 | 108,0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33,000 | 33,000 |
3.公务用车费 | 75,000 | 75,0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5,000 | 75,00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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